劳动关系法务

劳动关系法务

本事务所可以处理涉及加班费请求、员工解雇、性骚扰和职权骚扰等劳动关系争议。

此外,本事务所还提供员工心理健康问题解决方案、制作劳动合同及就业规则等法律服务。

劳动关系法务

企业有责任根据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从防止与员工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确保适宜的工作环境也显得十分重要。

本事务所不仅提供劳动合同及就业规则的制作服务,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处理员工录用纠纷、人事变动、工作环境改善、员工心理健康问题、劝退、解雇、性骚扰和职权骚扰等各种劳动关系问题相关的法律意见。

解决劳动关系相关的纠纷可能会花费相当大的成本。因此,在考虑解决方案和所需成本的同时,如何尽快且妥善地处理也显得十分重要。

本事务所在劳动法务领域同样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细节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劳动审判、劳动关系诉讼

在劳动争议中比较常见的是与不正当解雇、工资(不支付工资、加班费等)相关的争议。针对这些争议,除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外,还可以利用日本法律中专设的劳动审判制度。劳动审判程序能够快速集中审理案件,有助于迅速解决争议,与民事诉讼程序相比,具有显著的优势。。

员工申请劳动审判时,原则上自申请之日起40日内进行首次开庭。在第一次开庭之前,公司需要提交其主张(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劳动审判过程中,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事实关系的调查,并整理出法律上的主张。另外,在开庭当日,由劳动审判官(法官)和从民间选出的两名劳动审判员直接询问相关情况。为了有效应对这些询问,事前充分的准备十分重要。

劳动审判在制度设计上,预设是由律师作为代理人来推进具体的程序。因此,建议您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来推进程序,以确保能够准确地向法院表达自己的主张和立场。

劳动审判的流程

申请

劳动者向地方法院申请劳动审判。

第一次开庭日的指定

法院向用人单位发送申请书,同时指定第一次开庭日。同时规定答辩书的提交期限。

答辩书的制作和提交

在第一次开庭日前,事先向法院和对方提交答辩书及支持主张的证据材料。

第一次开庭日

在开庭日,由一名劳动审判官(法官)和两名从民间选出的劳动审判员共计三名人员通过向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方式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张。

根据需要,可能会向了解具体情况的公司人事负责人等询问相关情况。

在此期日内,如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以此终结劳动审判程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通常会指定第二次开庭日。

第二次开庭日以后

除对第一次开庭时已确认的事实关系有不明之处进行补充确认之外,根据此前确认的事实情况,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审判委员会(劳动审判官和劳动审判员)经评议后作出审判。

调解、审判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调解成功,将制作记载相关内容的调解书,并交付给双方当事人。

如果是通过审判解决,则会向当事人送达记载审判内容的审判书。

提出异议

当事人对审判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两周内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劳动审判将失去效力,转由地方法院的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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